黑龙江户外网-龙江户外-灵佳网-曾经的足迹-灵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29|回复: 4

哈尔滨市5类人群将享受物业服务费用补贴 [复制链接]

authicon287930 发表于 2010-7-14 11:20:37 |显示全部楼层
        东北网7月13日讯 (于志华 记者孙海波) 日前,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对城市保障对象物业服务费用给予补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5类人群可享受物业服务费用补贴。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哈尔滨市物业大会上了解到的。   
      《意见》规定,物业服务保障对象应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担人,享受补贴的房屋应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保障对象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和建国前老军人共5类人群。   
       《意见》规定,物业服务费用补贴资金按照保障对象不同,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其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保障对象户口所在区财政按6:4比例承担。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和建国前老军人,其补贴资金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属市属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属区属企业的由市财与企业所属财政按5:5比例承担。

authicon287970 发表于 2010-7-14 11:57:49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主任。虽然我不属于补贴的人员,但,从心里希望物业费能降一降,尤其是对那些服务与收费明显不成比例的小区。希望有一天能“物有所值”。

authicon288125 发表于 2010-7-14 15:24:14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主任。虽然我不属于补贴的人员,但,从心里希望物业费能降一降,尤其是对那些服务与收费明显不成比例的小区。希望有一天能“物有所值”。
瑞雪 发表于 2010-7-14 11:57

是的,我也期待物有所值。

authicon288135 发表于 2010-7-14 15:34:22 |显示全部楼层

authicon288177 发表于 2010-7-14 16:56:15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脑版|黑龙江户外网曾经的足迹-龙江户外-灵佳网- ( 黑ICP备15006447号-2 )

黑ICP备15006447号-2

 站长微信号:h9999ha

GMT+8, 2025-2-23 06:42 , Processed in 0.045515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