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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竞赛规程
一、 竞赛组织单位:
批准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泰宁县文体局
二、 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8月6日至7日
地点:福建 泰宁
三、 竞赛路线及项目设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 比赛路线:比赛共2天,全程约110公里。
(二) 项目设置:越野跑、山地车/赛跑交替、山地车、定点穿越、划船、扎筏泅渡、绳索越野技能等。
四、 参赛资格: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等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 参赛选手必须有代表单位,每队4名队员(至少有1名异性),1名领队。
(三) 参赛队员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须出具当年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四) 参赛队员必须掌握各比赛项目技术,具备良好的水性和体能,队伍中至少一名队员掌握自行车调修技术。
(五) 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统一着装。
(六) 被国际或国内任何单项组织停赛的运动员没有参赛资格。
(七) 由中国登山协会审核确定参赛资格。
五、 竞赛规则:
参照中国登山协会制定的山地户外运动竞赛规则,制定本次大赛各项目的组织实施细则。
六、 成绩判定与录取名次:
(一)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当天的赛程,计成绩。
(二) 最终名次按2天比赛的累积用时由少到多排列。
(三) 总奖金10万元人民币。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十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不足十名,按实际完成比赛的情况录取。
(四) 每天按当天的比赛成绩排名取前三名,颁发奖金;第一名授予领跑衫。
(五) 本次比赛的团体总成绩排名将作为确定2009年武隆公开赛参赛席位的依据,前六名的队伍直接获得参赛资格,前三名队伍的还可免报名费。
七、 比赛装备:
个人装备清单
名称 规格 数量(每人)
山地车 1
安全带 座式 1
主锁 UIAA或CE认证 3
扁带 UIAA或CE认证,120cm和60cm各一条 2
下降手套 全指,掌中皮制 1双
8字下降器 1
水袋 1.5升以上 1
头盔 自行车头盔 1
头灯 1
指北针 每队一个 1
八、 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每队限报领队1名、队员4名,队员中至少有1名异性。参赛队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加盖所代表单位的公章,并将报名表和队员个人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户外运动部。
联 系 人:史芸 魏军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户外部
邮 编:100763
(二) 批准参赛的队伍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公布在中国登山协会网站上,请报名单位自行查看。
(三) 报到:关于比赛的报到时间、地点及接待问题待参赛队伍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 各队返程火车票可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返程订票单必须同报名表一并报到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户外部,否则视为自购返程票。
九、 费用:
(一) 报名费500元人民币/每队。
(二) 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负责,超出的天数费用自理。
(三) 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上限800元/人封顶,超出的部分自理。
十、抗议和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款退回。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二○○九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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