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和强度:
1、活动:本次活动休闲游摄影,适合所有人参加
2、活动费用:470元=车费+餐费+景点门票+环保车+住宿
餐:第一天晚餐,第二天早餐
住宿:3-8人多人间
3、活动时间:9月19日6:00时20日至22:00时分左右;
4、活动地点:长白山
5、自备零食和小食品等补充食品,矿泉水和饮料要带足,活动中切勿乱
丢糖纸矿泉水瓶等垃圾;
活动短信报名电话
13936009526 QQ:2510895798
短信报名方式:
活动+名字+人数+上车地点+联系电话--收到回复报名成功
第一集合地点:海关街和花园街,街口,9月19日6:00时发车
第二集合地点:省政府101站台,乐松方向,发车时间,6:10分
第三集合地点:乐松火炬旁,发车时间:6:20分
【免责条款】 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已事前知道活动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参加本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在签署本承诺书前,本人已明确悉知:本次活动匿藏风险;虽然队员主动防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但事故隐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经谨慎思考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 本次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户外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本人根据自己的能力(体能登山技能和经济能力等)谨慎决定参加本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队员之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因此,除因队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仅因一般过失(包括自己或其他队员过失)导致的伤害和损失,愿意由本人承担责任,同时放弃对其他队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二、活动组织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活动的队员,受全体队员委托,组织者按全体队员最终确定的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在活动中,组织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并向队员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承担队员在活动中的事故出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组织者为侵权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无过错责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项共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三、 活动中,所包车辆是受全体队员的委托所租的车辆,其利益为全体出游人员所共享。因此,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本人不要求组织者和同行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 活动中,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包括本人)赔偿。同时,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获得此种赔偿。 五、 本人确认:本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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