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碗清汤 于 2016-5-15 14:32 编辑
【景区简介】 那里是东北的香格里拉!那里是东北的杏花春雨江南!那里是心灵休息的地方!---所谓的那里就是著名的绿江村. 1.绿江村的沿途风光迷人,秀丽的山水,构成了乡村生态旅游的特点,当你驾车行驶在边防公路上,一处处的景点景观都以它独特的风光吸引着游客的眼球。浑江的大弯,通往吉林的大桥,浑江口与鸭绿江的交汇处,土地台的水没地,绿江的多处风景真可谓“车在路上行,人在画中游”啊!令人有心旷神怡之感。来绿江的人大多数都乘游船,畅游这一江碧水,胜览这两国风光!乘着船可以看到渔民在江上捕捞作业,依山傍水而建的农户,行行的翠柳,片片的农田,还有那朝鲜独特的民宅。这里不仅有原生态的美,还有丽江的灵动,桂林的秀丽。人说:桂林山水甲天下,而绿江山水甲桂林!
2.凤凰山历史悠久,景色旖旎、是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之一。 凤凰山是融自然美、人文美于一体,交织成一幅天然绝纱、和谐壮观的中国山水画卷。 自然景观特点集“雄”、“险”、“幽”、“奇”、“秀”于一身。 凡天下名山大川,各有其特点,而凤凰山容泰山之雄伟;华山之险峻;庐山之幽静;黄山之奇特;峨嵋之秀美于一体。
3.大梨树东圣花果山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凤城市凤山经济管理区大梨树村,距凤城市12公里,距沈丹高速公路凤城出口2.5公里,总面积21.37平方公里。大梨树村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实施农业观光旅游战略,营造了东圣花果山这一人间福地。
4. 辽宁宽甸玄武湖因岸边有800万年前火山喷发留下的玄武岩柱林而得名。玄武岩柱林为火山奇观,高百米,其形笔直,均为六面体石柱,粗50厘米左右,它们沿湖边整齐排列,似刀削斧劈一般,规模宏大。
【行程安排】: 6月09日:早6:00西大直街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正门前集合出发,早、午餐自备。下午16:00左右到达凤城市大梨树风景区,安排住宿,晚餐。晚餐后游览大梨树村夜景。22:00准时就寝。 6月10日:早6:00早餐,早餐前后自己退房,把所有的物品统一携带到车上,6 :30准时去往凤凰山.7:00开始游览凤凰山景区。13:00上车集合乘车前往绿江村,14:00路过宽甸玄武湖公园后身时,若时间允许,登观景台,欣赏美景。16:00过浑江口后在各个观景台停车,赏鸭绿江落日美景。18:00到达绿江村住地,安排住宿后晚餐。21:00准时就寝。 6月11日:早4:00起床,4:30乘车去看鸭绿江日出、拍撒网扑鱼。7:30统一早餐,8:00时乘车前往浑江村赏鸭绿江边水没地大片油菜花。9:30乘车回返哈市。沿途继续在各个观景台停车赏鸭绿江美景。过浑江口大桥后,在太平哨镇购买路上食品,然后直奔哈市,大约晚上21:00到达温暖的家。活动圆满结束! 【集合地点】: 第一集合地点及时间: 06月09日06:00在西大直街哈工大一校区正门前集合出发,过时不候。 第二集合地点及时间:06月09日06:15在动力乐松广场火炬下集合出发,守时是美德。 第三集合地点及时间:06月09日06:30在瓦盆窑高速入口前集合出发,守时是美德。 【活动临时群】:参加活动者最好加群 86821785,方便沟通。 【活动地点】:辽宁丹东绿江村和凤凰山及大梨树风景区。 【活动时间】:2016年06月09日早06:00—2015年06月11日晚21:00。 【活动召集】一碗清汤13936646550(微信同号) 【活动费用】:580元。其中包括: 1.全程包车费(往返共2000公里左右); 2.两晚住宿费(6月09日晚住宿凤凰城宾馆标准间和多人间。6月10日晚住宿绿江村农家院); 3.丹东凤凰山门票、凤凰山往返电瓶车费。(其它景点若产生费用,请自理)。 4.6月09日晚餐费;6月10日早餐和晚餐;6月11日早餐。其它餐需要自备。共含2正餐2早餐。 【活动人数】:38人或54人,额满为止。不足30人,活动自然取消。 【报名方式】:跟帖报名或短信或电话报名。 【报名格式】:网名+人数(标注几男几女)+联系电话。无电话者为无效报名。 【食宿说明】:参与人员必须集体就餐。6月09日凤凰城住宿是宾馆双标间或多人间,室内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6月10日是绿江村农家院,包餐包住,条件有限,需要自带洗漱用品,男女分住统一安排房间。 【活动临时群】:欲参加活动的,请加86821785(乐羽户外之家二群),方便交流。 【注意事项】:集体活动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队,不准单独活动。报名者在活动前两天退出者,没有替补的,请自觉缴纳车位费300元。 【免责条款】 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已事前知道活动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参加本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在签署本承诺书前,本人已明确悉知:本次活动匿藏风险;虽然队员主动防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但事故隐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经谨慎思考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 本次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户外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本人根据自己的能力(体能登山技能和经济能力等)谨慎决定参加本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队员之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因此,除因队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仅因一般过失(包括自己或其他队员过失)导致的伤害和损失,愿意由本人承担责任,同时放弃对其他队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二、活动组织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活动的队员,受全体队员委托,组织者按全体队员最终确定的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在活动中,组织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并向队员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承担队员在活动中的事故出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组织者为侵权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无过错责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项共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三、 活动中,所包车辆是受全体队员的委托所租的车辆,其利益为全体出游人员所共享。因此,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本人不要求组织者和同行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 活动中,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包括本人)赔偿。同时,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获得此种赔偿。 五、 本人确认:本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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